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决策,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我们XX县委统战部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当前重要工作,按照中央要求,联系XX农村发展实际,发挥部门优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繁荣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
一、牵线搭桥,找准着力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保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困难很多,压力很大,没有足够的知识、科技、氛围、资金作保障,一切只能是空谈。我们充分利用自身的人才优势、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下移工作重心,找准能够直接作用到基层的工作突破口,在新农村建设中搭建了“三个桥梁”:
一是政策宣传的桥梁。新农村建设的决策能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首先要看群众理解不理解、支持不支持,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对群众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通过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意义、任务、目标、内容和有关优惠政策,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提高农民的认识水平,将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转化为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自觉行动。先后组织党校理论教员开展新农村建设主题调研10余次,召集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观看政策宣传片10余部,利用信教群众集会宣传20余次,编发简要读本3000余册,确保了这一政策的宣传到位。二是科技指导的桥梁。建设新农村,提高农村科技化水平是关键。我们广泛联系党外科技人才和各方专家,以推进农业科技入户为主要目的,组织实施了“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基层负责人培训计划,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造就了一大批种养能手、经营能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截止目前,一共举办培训班13期,毕业学员累计达到256人,使得全县221个行政村村村都有了土专家。三是资金投入的桥梁。新农村建设,投入是保障。我们在实际操作中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要求,积极建立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发动工商企业拿出资金,投入社会事业,为农民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为解决农民子弟上学难的问题,我们发动各行各业的精英积极捐资,创办了教育基金,已累计为贫困学生发放助学款万元。在“村村通水泥(油路)”工程中,为解决各村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我们积极号召厂矿企业、在外工作人士捐款修路,两年来共集资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交通状况。
二、调动资源,找准切入点,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发展农业,发展农业的关键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建设现代农业,只有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大农业的产出,才能确保农民长期得实惠、农村长期得繁荣。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围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一目标,调动各方面资源,做到了“三个先锋”:
一是做到了产业结构调整的先锋。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按照优化布局、提升质量、增进效益、协调发展的要求,狠抓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我们聘请了山西农业大学的专家,对全县32个村进行了调研,拿出了三点调产指导意见,即:在产品结构上,向优质、专用、绿色、特色、特色发展,积极鼓励隆化小杂粮、大棚精细蔬菜、乳制品产业做强做大;在产业结构上,大力发展名、优、新、特品种,延伸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扩大尧森、舜都等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模,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在就业结构上,引导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村工业、以农产品流通为主的第三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积极发挥县劳动就业中心的中介作用,并加强对转移农民的培训。二是做到了农业工业化的先锋。我们积极号召工矿企业转产农业和畜禽养殖业,在我们的鼓励下,2005年,冶南冶炼企业老板投资1200万元建起了冶南奶牛场,老官庄铁厂投资1000万元建起了老官庄奶牛场,殿儿垣煤矿投资1000万元建成了兴隆奶牛场,这些企业转产发展奶牛业后,安置了富余劳力,拓展了发展空间,增强了发展后劲,将劳作在田间地头的农民变为产业链条上的生产者,将农田河流变为产业化经营的工厂车间,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注入了新的活力。与此同时,我们积极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者的政治待遇,将他们吸引进统一战线中来,使他们成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急先锋。三是做到了农产品走出去的先锋。我们广泛联系我县在外人士,使他们了解本地产品,宣传本地产品,推销本地产品,使他们的社会资源变为我县农产品的销售资源,最大限度地扩大我县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组建了一支100余人的农民经纪人队伍,给他们最大的权限,最优的待遇,积极支持和鼓励农村“能人”参与家产品市场营销,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和市场空间。
三、激活主体,找准关节点,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新农村建设,农民是主体。只有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才能确保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我们围绕农民增收这一最终目标,深入研究农民所需、所急、所盼,加大对农民的引导力度和服务力度,畅通了“三个渠道”:
一是畅通了信息服务渠道。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就是资源,信息就是生产力,农村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不畅。我们联系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专家,建立了联系点制度,通过电话联系,提前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预测。借助全省网络村村通工程,我们多方联系资金,联合移动通信公司,将网络引进农户,使网络进户率达到了85以上,推动了农业信息化进程。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信息沟通平台,及时将市场信息提供给农民,并接受农民咨询。二是畅通了农民培训渠道。我们联合XX中学、职业中学、司法局、商务局等单位,组建了一支集文化、市场、法律、科技于一体的农民培训教师队伍,通过新闻媒体、下乡入户、设立咨询点、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思想素质、科技素质和交际素质。一年来,共录制培训VCD35盘,在电视台专题播放60余次,专题培训100余场,受教育农民达10万余人次。三是畅通了农民转移渠道。富裕农民首先要减少农民,但不能仅仅把农民送出去当作终极目标,我们在转移农民工作中,抓住两个环节,一是转移前要培训,利用县职业中学,利用财政拨款,免费对农民进行各种知识的培训,使农民有一技之长,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二是转移时要有目的,要联系和我县主导产业有联系的企业,送农民出去,即挣了钱,又学了技术,输出一个农民,迎回一个产业工人。从2004年10月到现在,全县累计向县外输出劳务13500人,就地转移35000人,输出和转移劳力总计达48500余人,实现劳务收入4.8亿元,基本上实现了农村劳动力有效就业。
我们县委历来十分重视人大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方位地支持和保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把人大工作纳入县委工作总体布局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大工作在四大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迫切要求我们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把人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第一,站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实践表明,能否善于通过发挥人大作用实施对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领导,能否善于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已经成为衡量一级党委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基于这样一个基本认识,我们坚持做到领导与支持相统一,重视与关心相统一,切实把人大工作纳入县委工作总体布局之中,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政治保证,真正把加强人大工作作为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形式、实施依法治县的基本途径、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把我们的决策和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变成人民意志,从而把执政为民理念践行好、治国理政方针落实好、执政基础扩大好,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第二,健全完善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健全完善了县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在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听取1—2次人大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情况,协调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批复人大党组请示报告。二是健全完善了工作联系制度,认真落实人大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制度,召开涉及全局工作会议或组织重要活动要邀请人大主要领导、组成人员及其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以更好地按照党委决策开展工作。三是健全完善了领导责任制度,县委书记要拿出一定时间和精力过问人大工作,分工联系人大工作的县委副书记要熟悉人大工作业务,了解人大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联系和指导。同时,还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通报、重要情况反馈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提高了人大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
第三,正确处理县委、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我们要求县委班子成员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努力把县委的领导与支持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统一起来。要求人大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县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使人大工作在政治方向和发展目标上始终与县委保持一致,并按照“参与不干预、监督不越权、支持不失职”原则,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要求“一府两院”必须摆正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地向人大报告工作,从而形成了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图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全力支持,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重要作用
保证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是县委对人大工作实施领导的主要任务。我们按照县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实施的原则,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支持人大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县委决策落实上,抓中心工作推动上,抓职能作用发挥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支持人大在决定重大事项上发挥作用。我们认真处理县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的关系,努力实现县委的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支持和保证人大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立足全局,抓大事、议大事。对县域经济重大发展战略、每年的重点工程、“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开发、城市发展规划等事关长远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关键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都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建议意见,都提交人大审议。在实施的过程中,人大党组本着对县委负责的精神,认真督促推进,保证了县委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落实。
2、支持人大在依法监督上发挥作用。县委非常重视和支持人大完善监督内容,创新监督途径,要求人大突出抓好法律监督,加强执法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违法不纠等行为;突出抓好工作监督,抓住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强烈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督促解决;突出抓好干部监督,深入搞好述职评议、工作评议和法律考试工作,保证县委决策贯彻落实。我们对人大在监督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在开展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保证监督结果落实到位。
3、支持人大在人事任免上发挥作用。我们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坚持县委任命和人大选举相统一、党内程序与法定程序相结合。在2004年公开选拔中层干部过程中,5批15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都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和人大组成人员全程参与,凡是向人大推荐、任命、决定任命的干部人选,都要在常委会前要委派专人向人大做好通报说明,保证人大组成人员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对人大代表或人大组成人员的不同意见,都要作出必要答复和解释说明,对意见较多、反响较大的推荐人选都不匆忙提出。同时,我们还支持人大在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群众利益、服务经济建设等诸多方面,通过开展视察、调研、检查活动,化解矛盾,破解难题,发挥作用。
三、倍加关心,提高人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建设高素质的人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县委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注重加强对人大自身建设,切实解决人大日常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人大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配齐配强人大领导班子。在换届调整时,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和组织法的规定,把人大机关中原有的“一室三委”变成“一室五委”,把5名部局长调整到人大工作委员会任职,这些同志既有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同志,又有经济、科技、教育、法制等方面的工作专长,增强了人大机关的工作力量。
二是重视人大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我们把人大机关干部培养、选择和使用与县委、政府的干部一样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对实绩突出的干部要积极提拔重用,保持人大机关的生机和活力。近两年,人大机关有5名同志晋升了职务,走上领导岗位。
三是抓好乡镇人大工作。去年我们一次性配齐了全县10个乡镇的17名人大副主席,大大强化了乡镇人大工作,同时要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人大工作开展,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人大主席团主席会议等制度建设,提高了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
近日,我院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把我院召开党组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干警三个层面的专题会议,提出要以五个结合为抓手,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荣辱观教育相结合起来。一是要坚持把“八荣八耻”荣辱观作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行动指南,力求认识上有新高度,行动上有新举措,实践中有新成果。二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通过加强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以“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民主政治观。三是要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推行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等方式及时受理群众的诉求,通过践行“八荣八耻”,增强干警为人民服务的荣誉感。
将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理念与时事形势教育相结合起来。全院干警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把握政治方向,娴熟审判艺术;结合国际、国内时事形势,通过邀请省委、市委党校老师授课等方式,加强干警世界观改造和党性锻炼,强化自身的道德良知,使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道德自制力;牢固服务大局意识,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审判工作相结合起来。依托法院信息化建设,树立司法公正观、办案效率观、审判公开观、司法中立观、职业廉洁观,并着力完善诉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开发网上办案系统,通过网上案件质量评查,网上文书公示,对案件进行事后的实体和程序监督;扩大“彭州法院网”的影响范围,通过“开庭公告”、“诉讼指南”、“法律援助”、“举报信箱”、“院长信箱”等栏目的设置,增强法院审判的透明度,方便诉讼当事人,更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设“彭州法院执行网”,通过建立被执行人信息公示平台,达到快速、方便查询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查询执行拍卖变卖公告及执行进程的目的。
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法院改革相结合起来。一是注重改发案件的质量跟踪。对《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扩大错案确认的范围,赋予法官申辩权,并逐案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承办人员的责任心,规范法院管理,提高司法水平;二是着眼庭审能力的提高。完善《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规则》、《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庭审规则》等涉及民事、刑事、行政、再审案件的庭审程序的11类庭审规则,按照最高法院对庭审方式改革的要求,从完善质证、认证制度、解决证人出庭、提高审判长驾驭、指挥庭审能力、规范举证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三是强化与人大代表联络。制作《人大代表联络专刊》,定期向彭州市人大代表介绍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与人大信访办共同接待上访当事人,并限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个案。四是加快法院人事改革步伐。通过中层干部轮岗、选任和审判长的竞争上岗,使一批年轻有为的干警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
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争创一流相结合起来。争创一流是法院发展的不竭动力,要使“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科学理念与法院具体工作紧密结合,就是要以信息化建设、法院管理和法律文书中引用法律条文全文三大亮点工作为引擎,带动其他工作上台阶,培育出更多的特色工作:打造展示法院工作的宣传平台,展示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保障审判公开,赋予公开审判新内涵;以整合审判资源为手段,建设规范化、规模化和现代化人民法庭;不断总结提炼法院工作经验,为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